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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济商务字〔2025〕30号)有关规定,济南市商务局联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泉城海关、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对申请加入试点的企业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企业基本符合试点企业条件,将海乐香辛料(济南)有限公司列入济南市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企业名单(拟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及数量:黄芥子21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3日-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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